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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鄂州市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财政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财政局 关联政策: 731477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厅、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提高我市水产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结合《鄂州市2024年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鄂州市财政局联合鄂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5年鄂州市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解读

  (1)特色险品种:共4种,分别为小龙虾、河蟹、武昌鱼、草鱼养殖险,其中小龙虾、河蟹养殖为省级重点支持特色险种,武昌鱼、草鱼养殖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

  (2)财政补贴比例:我市开展的4种特色险品种保费比例均为市级财政负担40%、区级财政负担30%、农户负担30%。

  (3)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我市今年在保险费率上沿用2024年标准,通过设置费率上限的形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鼓励经办保险机构动态调整,秉持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费率水平,主动降低费率。

  (4)经办保险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管理要求,2025年我市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为2024年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鄂州市农业农村局、鄂州市财政局经过集中遴选确定的中华联合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太平财险、长江财险7家在鄂州辖区内的分支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贯彻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兼顾与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系统的衔接,积极配合各地做好承保数据的上传、调整,通过湖北农险管理平台与财政结算,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二)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保险意识。各有关部门、保险机构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工作,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保险意识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农业保险,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保险经营业务合法高效。承保机构要确保保单真实、准确、严禁通过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代领或挪用赔款、挪用经营费等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补贴全流程管理,通过数据对比,现场核实、抽查等方式对保单数据进行核验;定期或不定期自查保费补贴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有效。对于涉及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将严肃追究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解读联系单位:鄂州市财政局 金融科

  解读联系电话:027-60661112

                           
关联文件:
             

1、关于做好2025年鄂州市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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