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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财政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2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财政局 关联政策: 586523
  1、起草背景、目标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四本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基础上要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范围逐步拓展到政府采购项目。相较其他项目,政府采购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等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采购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采购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鄂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2、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3、实施范围

  《办法》明确政府采购项目主体为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项目为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除电子卖场项目外)

  4、内容解读

  《鄂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七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该部分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定义、政策依据、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概括。

  第二章工作职责分工。该部分对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中的职责等进行了概括。

  第三章绩效目标。该部分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定义等进行了概括。

  第四章绩效运行监控。该部分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定义、主体和方法等进行了概括。

  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该部分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定义、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等重点关注内容。

  详细规定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方式及流程,包括单位自评、财政部门重点管理等具体操作流程。

  第六章结果反馈及应用。该部分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结果应用的三个方面:一是促进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二是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较差”的单位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同时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考量因素;三是依法公开公示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情况。

  第七章附则。明确解释责任部门和有效期。

  解读人:鄂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27-60661057

                           
关联文件:
             

1、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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