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金龙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由鄂州市金龙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金隆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合伙人(股东)由王建勋(出资比例75%)、周飞(出资比例20%)、尹燕(出资比例4.5%)、汤佐成(出资比例0.5%)变更为王建勋(出资比例75%)、周飞(出资比例20%)、尹燕(出资比例4.5%)、王玉婷(出资比例0.5%)。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