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23〕105号)要求,经对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企业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发现湖北楚商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等142家市场主体(见附件1)经营范围包括“资产评估”,但未向财政部门依法备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市场主体如实际从事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和《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16号)有关规定,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鄂州市财政局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六十五条规定处理处罚。
二、上述市场主体如未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请及时向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删除“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专业服务”等涉及资产评估的经营范围。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27-60661055 60661056
鄂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