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各地已将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3.4亿元,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湖北省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2024年,湖北省遭受低温雨雪冰冻、洪涝、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部分地区灾情严重,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前期,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3.4亿元,第一时间下达至受灾县(市、区),支持地方开展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
为严格落实中央和湖北省冬春救助工作部署,省财政厅督促各地建立快速核拨机制和绿色通道,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科学核定救助人员及数量,确保对象精准、标准合理、应救尽救;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统筹落实好本级分担资金,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