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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鄂州财综发〔2025〕52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5-02-17

市政府:

  2024年,鄂州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根本遵循、重点任务。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强调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先学一步,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个人自学、专题学习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完善法律咨询制度,强化专业决策支撑。我局坚持稳步有序推进法律咨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引导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到政府投融资、政府采购监管、法院诉讼案件等重大事项决策中来,为我局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决策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回应和答复,依法依规对政府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地方债务信息等数据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让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之下,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要求干部职工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与财政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确保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鄂州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任务,不断推进财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市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积极组织党员、青年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我局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到花园社区、凤凰广场开展法治宣传。让普法宣传贴近广大人民群众,全年共举办普法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300余份,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加强依法治市经费保障。2024年,累计安排全市相关经费约280万元,为全市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禁毒宣传、法律顾问援助、执法人员培训、社会服务、综治维稳建设等提供有力的保障;安排局机关普法经费约5000元,支持开展财政干部学习培训、内部法治环境建设、对外普法宣传等,有效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八)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优化采购办事程序,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法治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基石,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更优化。依托“湖北省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痕迹化可控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文件、规定,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成效较为显著,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较模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理财,尊崇宪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推动财政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依法理财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透明度不断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策风险源头管控。严把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明发文内容。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完善财政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存量全面清理+增量逐一把关”双管齐下,强化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牢牢把握财政普法重点。深入开展财政特色普法,把减税降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及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内容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推进建设财政普法大格局。

  (三)加强财政核心业务学习。在预算收支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让财政法治机构工作人员既会“法言法语”,又会“财言财语”,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与财政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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