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宣传,督促采购人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采购人在政采活动中提高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对应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一律面向中小企业;加大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将是否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要求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并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实施“政采贷”财政贴息政策,对成功办理市直政府采购项目线上“政采贷”业务的企业进行财政贴息,财政贴息利率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执行,财政贴息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贴息贷款金额按实际贷款金额执行,大力推动“政采贷”。2024年,全市累计办理“政采贷”业务64笔,实际发放贷款金额合计18890.95万元。保护好市场主体,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