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其实就是各级政府间“事由谁来干”“钱由谁来出”的问题。正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政府履职也需要稳定的“真金白银”来保障。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要求。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立足于全市实际,认真谋划、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致力于构建依法规范、权责相适、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积极探索和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持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提升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2022年5月,鄂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的通知》,开始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财政局及时起草了《鄂州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方案(初稿)》。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多次前往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实地调研,并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和周边省市改革情况,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考虑采取“先出台总体方案,成熟一个领域,推进一个领域”的方式分年度推进改革。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轮修改完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8月28日正式印发《鄂州市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二、明晰事权,划清责任
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对属于市级并由市级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和安排经费,市级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要求区级安排配套经费。对属于区级并由区级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区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原由市级承担、现下放到区级的财政事权,市级将相应财力下划到区级,并根据区级困难程度,加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对属于市区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采取按比例、项目、隶属关系分级负担等方式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同时,根据中央、省级各领域改革进程及财政事权划分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动态调整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及支出责任分担比例。
三、统筹推进、协同配合
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局面。按照“成熟一个领域、推进一个领域”的原则,由市级各相关部门牵头,稳妥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公共文化、科技等十个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财政局作为改革的牵头部门,在完成本职领域改革的同时,认真做好市级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对区级的指导督促工作;市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本部门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方案;承担各项社会领域改革任务的部门,积极推动改革落实到位;各区切实抓好改革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督促推进,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
按照《实施方案》既定安排,当前我市已完成基本公共服务、教育2个领域的改革,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3个领域改革,2025年底前完成公共文化、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医疗卫生、城市建设5个领域改革。到2025年底,逐步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进一步理顺市与区政府间财政关系。
预算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