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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探究及对策建议

日期:2023-03-23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点,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指明方向。为贯彻落实中发34号文件精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实施效果,近几年鄂州市不断探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学习和借鉴全省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初步形成对项目、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财政运行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格局。但就实践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和单位较难实现“全过程”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各个环节还有待加强。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各预算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依然存在“重分配、轻管理、总支出、轻绩效”的思想。从实际情况看,多数部门缺乏绩效管理自觉性和主动性,绩效管理工作仅停留在财政主导问效阶段,是财政部门“带着大家问效”或“组织大家问效”,没有成为部门的自觉行为。

  二是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目前财政部门内部主要还是绩效科负责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各预算单位内部也多是财务科室承担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而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的各预算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财政部门各资金管理科室并未深度参与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之中,“谁花钱、谁问效”“谁管钱、谁问效”的职责划分未落到实处。

  (二)各区绩效管理力量薄弱。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市各区财政资金管理还是停留在只管钱不问效的状态。据了解因编制或机构设置等原因,各区绩效管理工作不是专人负责,基本上是由预算股或其他股室人员兼任,均是一人身兼多岗,绩效管理人员力量匮乏,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难以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因此各区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十分薄弱。目前各区实施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不高,日常管理工作基本处于被动应付考核状态。

  (三)绩效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经济、管理、环境、社会、文化以及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复杂,要求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同志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目前财政部门各资金管理科室、预算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绩效管理改革理解不够,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模糊不清,对绩效指标的科学合理性把握不准确,很难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甚至包括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在内,也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精准、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不到位等情况,最终影响后期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效果,从而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不高、应用效果不佳。

  (四)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

  一是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市级层面虽已印发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财政内部也相应制定了《内部工作规程》,但目前符合鄂州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各预算部门也没有专门制定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各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管理仅停留在应付上级工作的状态,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实际应用。

  二是绩效指标框架体系尚未建立。绩效指标的设计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目前各单位参照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和湖北省部分行业领域绩效指标标准体系设置绩效指标,但仅针对共性指标,没有符合行业特色的个性化评价指标可供借鉴。另外各单位在设置指标时存在绩效目标不相关、弱相关或矮化等问题,为规避风险也不愿意设置压力性指标,因此项目绩效指标缺乏可衡量性、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对后期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增添了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管理的质量。

  三是绩效管理监督和评估机制不健全。目前,市人大、财政、审计和组织部门尚未按中央要求建立联动机制,并未形成绩效管理监督合力。另外,预算绩效管理虽已纳入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考核,但每年也仅对财政部门的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未将监督范围覆盖到各主管部门,由于没有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各部门误以为预算绩效管理仅仅是财政部门的职责,主体意识不强,因而对其所属二级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也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绩效管理。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以明确职责为保障,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花钱、谁问效”原则,压实预算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谁管钱、谁问效”,压实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科室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绩效管理问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理念,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2、以宣传培训为媒介,助力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化发展。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宣传,通过财政官网、微信、报刊等媒体渠道积极发布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引导预算单位理解、支持绩效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继续分类分批组织市财政局业务骨干、预算单位相关人员、各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负责人赴国家会计学院进行理论和实务操作培训学习,争取用2-3年时间培养一批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三是加强绩效评价评级管理,提高评价质量。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评级管理,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培训和日常指导,逐步培养一批技能过硬的专业化主评人员,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水平。

  3、以市区联动管理为模式,同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程。加强对三个主城区及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区充实绩效管理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积极组织学习培训,督促各区按序时进度完成预算绩效管理五个环节的工作,保证各区与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各级绩效管理考核中争先进位。

  4、以绩效目标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分行业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绩效管理难点问题要从绩效目标设立最基础、最薄弱的地方着手,目前仅有的共性指标框架不足以支撑单位完成绩效指标的规范填报。市财政局将结合财政部和省厅制定的分行业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动各部门参与到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构建中来,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进行逐年优化,促进相关部门单位重点项目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持续性改进和螺旋式上升,逐步把绩效指标设置从“填空题”变“选择题”,使复杂问题简单化,以实现项目绩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5、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手段,构建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决策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紧密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强化项目审核。预算编制环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绩效目标和预算编制的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和同步公开机制,实现对预算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的全覆盖。预算执行环节,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严格督促各部门落实财政资金“双监控”,注重日常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力大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及时纠偏和调整,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决算环节,推进绩效评价扩面提质,逐步建立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压紧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选取民生工程、教育发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民生领域方面开展重点评价,逐年扩大财政重点评价覆盖面,充分借助第三方力量提高绩效评价结果数量和质量。应用环节,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督促各单位完成结果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评估结果与政策项目设立、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金执行调整、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五个挂钩”机制,通过绩效与预算的全过程对接实现一体化管理。

  6、以省厅和政府考核为契机,打造全方位监管环境。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抓住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考核内容的机遇,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终工作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二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机制。联合人大、审计等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形成内外联动,充分调动各预算单位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真正形成“政府领导、财政推动、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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