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市财政局积极参与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做实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全面增强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大力提高局机关和社区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参与主体
市财政局在职党员干部
三、包保社区
花园社区
四、工作任务
(一)参与共建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任务
1、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市国资委的联系与沟通,牵头召开社区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花园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2、选派党建指导员。选派党建指导员1名,指导员至少每半年到花园社区开展1次党建业务指导,配合花园社区党组织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3、开展党建活动。与包保联系点花园社区每年开展2次同过主题党日、共上党课等活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最少到所联系社区讲1次党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丰富、切合实际。(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支部)
4、参与社区治理。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参与所联系社区文明创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平安创建、环境保护等活动,参与社区自治共治。(责任科室:办公室、人教科、机关党委、各支部)
5、深化互联互动。与包保联系点花园社区制定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签订共建协议,领办1个共建项目,至少为社区办1件实事。(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6、构建工作体系。组建联系社区工作队,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队长。牵头单位负责轮值派遣工作,保证每个工作日至少有1至2名在职党员干部全脱产参与社区工作。(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支部)
(二)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工作任务
在职党员要服从包保联系社区和常住地社区安排,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参与民主议事,参加志愿服务,维护和谐稳定,处理突发事件;在职党员干部要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常住地社区工作,每年参加常住地社区组织的相关活动不少于5次、20小时,并积极参选业委会成员,担任楼栋长。
五、工作要求
1、严明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推进机关参与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局机关党委纪委将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2、落实工作任务。党员每次参与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后,如实填写《下沉社区工作手册》,包括工作时间、地点、内容等,由社区党组织或服务对象确认;每半年向所属支部报告1次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并在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
3、强化考核评价。包保联系社区将对我局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出具评价报告,市直机关工委将评价报告作为对我局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常住地社区将对在职党员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出具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党员干部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