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0年预算公开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级与区及街办、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2、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提出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
7、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
10、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1、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市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5、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财政局由局机关和2个局属参公单位(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国库收付中心)组成,其中局机关由办公室、法规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产业发展科、农业科、农村科、金融科、会计科、监督科、预算绩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科21个科室组成。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两个局属参公单位(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国库收付中心)组成,其中局机关由办公室、综合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产业发展科、农业科、农村科、金融科、会计科、监督科、预算绩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科21个科室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财政局总编制人数96名,其中:行政编制56名,参公事业编制38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供养人数160名,其中:在职87名,不占编0人,离休人数 0 名,退休人数73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三城一化”建设,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重点领域经费保障,着力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市与区(开发区)财政体制,厘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推进教育、科技、社保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推进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改革。
2、深入推进预算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完整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和完善预算编制口径,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做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升银行账户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继续推进资金池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4、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的机制,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5、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各项政策。
6、持续提升财政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村财务监督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推进扶贫领域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控制度建设;继续加强预决算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7、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加强零星资产出让管理,规范资产出租拍卖行为。
8、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运行机制;推进我市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改革。
9、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统筹。进一步加大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整合力度,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10、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筹划政府专项债项目,严控地方债务规模;精准制定应对预案,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加快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7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6.14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比2019年预算增加618.9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编制口径的改变。一是将奖励性补贴纳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编制范围,同时修改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补贴的计算口径,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96.91万元;二是财政统筹安排在职人员伙食费用及临时人员工资,导致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78万元。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7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14万元,占收入的74.4%;项目支出685万元,占收入的25.6%。
比2019年预算增加618.9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编制口径的改变。一是将奖励性补贴纳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编制范围,同时修改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住房补贴的计算口径,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96.91万元;二是财政统筹安排在职人员伙食费用及零时人员工资,导致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7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2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07.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76.1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676.14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991.1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09.31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707.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等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3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
2.公用经费281.8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1.83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87万元、其他公用支出(退休人员费用)23.62万元、公务用车(含公车补贴和小车费)70.96万元、福利费69.11万元、工会经费21.88万元、教育经费9.26万元。
(二)项目支出685万元。主要安排为:
1.法律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资金追缴。
2.法治财政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试点建设。
3.购买第三方服务28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宣传,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配合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考核与评价、决算评审等工作。
4.财政专项经费 3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消防水泵安装、办公设备购置、财政业务培训及会计职称考试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24万元,下降51.6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0.2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1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小车费用列入预算的标准从6万元/年/台,降低为4万元/年/台;二是因机构改革,我局车辆数减少1台,车辆维护费相应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8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85.42万元。包括:
1.货物类2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
2.服务类325.42万元。其中: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财政监督检查、决算评审、绩效评价与考核245万元,物业管理40万元,电信网络服务15万元,公务车加油、维护、保险8万元,印刷费1.76万元;会议费5.4万元,培训费10.26万元。
3.工程类40万元。其中:办公楼消防水泵安装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鄂州市财政局共有国有资产合计5624.02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4607平,4044.38万元;车辆2台,35.66万;通用设备(包括专用仪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942套,1171.23万;专用设备22套,29.31万元;土地使用权215.85万元;其他办公资产127.59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5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体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