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对市财政局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四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接访地点:长城花园V酒店212房间
巡察意见箱设置位置:市财政局办公楼、巡察组办公接访地
联系电话:17786302504
电子邮箱:ezswd4xcz202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