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抢抓花湖机场、武汉新城两大省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踔厉奔跑奋进,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
一、财政收支运行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
202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22.73亿元,为年度计划数的103.4%,同比增长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58亿元,为年度计划数的92%,同比增长11.4%;非税收入完成38.15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42.3%,同比增长49.4%。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2亿元,为年度预算数109.1%,同比增长22.2%,居全省第4位。全省同比增幅排名前三的是:黄冈市26.2%、黄石市23.9%、宜昌市23.3%。
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52.05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93.1%,同比增长7.7%;非税收入完成38.15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42.3%,同比增长49.4%。税比为57.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9.78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7%,同比增长46.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71.78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3.7%,同比增长49.2%。
(二)财政支出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5.19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10.8%,同比增长39.5%,居全省第1位。全省同比增幅排名前三的是:鄂州市39.5%、天门市38%、宜昌市20.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完成184.75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6.2%,同比增长33.3%。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02.11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1.5%,同比增长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