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财政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财政局 | 关联政策: | 602240 |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厅、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提高我市水产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结合鄂州实际,鄂州市财政局联合鄂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和中国银保监会鄂州监管分局出台了《鄂州市2023年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我市精品水产,做强“武昌 鱼”品牌,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提高水产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农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主要内容解读
(1)特色险品种:共4种,分别为小龙虾、河蟹、武昌鱼、草鱼养殖险,其中小龙虾、河蟹养殖为省级重点支持特色险种,武昌鱼、草鱼养殖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
(2)财政补贴比例:我市开展的4种特色险品种保费比例均为市级财政负担40%、区级财政负担30%、农户负担30%
(3)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相比2022年,我市今年在保险费率上进行了调整,不再要求所有经办保险机构按照统一费率收费,而是通过设置费率上限的形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鼓励经办保险机构动态调整,秉持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费率水平,主动降低费率。
(4)经办保险机构:2023年我市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办保险机构有5家,分别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中心支公司。
3、加强保障
市政府成立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财政局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鄂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市财政局将做好市级补贴资金预算及绩效管理,加强对各区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3]1号)落实补贴政策。
解读人:鄂州市财政局政府金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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