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 关联政策: | 484961 |
政策背景和意义:针对我市疫情影响,鄂州市财政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减免3个月租金的政策,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减轻负担,渡过难关。这是市财政局支持企业抗疫、发展的有力举措。
政策要点:一、《通知》明确,本次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的对象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对于年度租期不满一年的情况,则根据承租户实际承租时间的25%折算后进行减免。
二、《通知》规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免申即享的方式,直接享受减免政策。对于资产出租单位尚未收取房租的,直接按规定减免后收取;已收取房租但还未上缴财政的,减免部分由单位直接退还;已上缴财政的按照非税收入相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后予以退还。三、《通知》要求,资产出租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签订减免房租协议,做到应减尽减,不漏一户。如有转租的,应与实际承租人签订减免房租协议,确保减租政策落实到实际承租人。
政策落实:市财政局将督促各资产出租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减租政策,同时做好减租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及时、全面掌握我市房租减免情况,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解读人:鄂州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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