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湖北省财政厅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12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湖北省财政厅 | 关联政策: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种法定采购方式之一,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由于其缺乏有效竞争而备受各方关注。目前现有法律法规对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采购程序、审批要求、监管责任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在政府采购实践中,从申报、审批、责任追究、法律适用等环节存在衔接不紧、边界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规范预算单位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报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制定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四).《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五)《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六)《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八)《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
(九)《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7〕215号)
三、基本原则
《通知》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主导,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遵循,立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原则,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共4种适用情形。
第二部分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确定。分采购人自行确定和报财政部门批准两种情形。
第三部分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包括采购活动开始前和公开招标失败后两种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
第四部分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包括财政部门的审批原则及针对性回复内容。
第五部分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执行。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执行。
第六部分是相关责任及工作要求。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业人员的责任及要求。
第七部分是其他事项。对《通知》中部分名词解释、实施日期及涉密项目的适用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