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财政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13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财政局 | 关联政策: | 367801 |
1.党中央、国务院有新部署。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大重点任务,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2.全面深化改革有新要求。近年来,我市在深化财政管理方面不断进行着探索和实践,但在强化预算执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仍有差距,与建立现在财政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市委市政府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高度重视,将深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列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3.坚持问题导向有新举措。回顾总结过去的改革历程,在财政预算制度建设和执行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短板弱项,坚持以中央、省、市巡视巡查和审计等反馈问题为导向,从制度建设上进行查漏补缺,我们起草推进深化市级预算改革的系列管理制度,从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深化预算改革任务落实。
二、出台经过
1.组织梳理政策。我局对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出台的关于财政预算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制度办法等进行收集整理,全面开展学习研究讨论,对照中央、省工作要求,查找梳理我市预算管理制度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找准完善制度建设的方向,研究提出初步改革措施。
2.开展调研分析。从2019年9月开始,我局组织专班开展调研,学习省内外规范预算管理的政策理论成果和改革经验教训;对多个市直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听取其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的问题和建议。同时,认真领会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挖掘反馈问题背后反映财政预算制度建设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从规范制度的层面探索建立约束机制。
3.起草完善审议。2020年1月起工作专班依据前期政策梳理和调研情况起草市级预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相关管理制度,征求在37家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共收集意见18条,采纳建议5条,其他为文字和结构方面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改革目标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推进预算规范透明、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约束、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强化预算主体责任。
(三)改革任务
1.规范预算编制。
一是强化预算主体责任。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完成本部门预算草案编报工作,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非税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资金、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年度编制管理;
三是基本支出预算遵循定员、定额的编制方法。定员,即依据市委编办确定的机构编制数和单位纳入编制管理的人数分类核定人员数量标准;定额,即依据市委编办确定的机构性质核实公用经费分类保障标准;
四是项目支出预算遵循项目库管理的编制方法。组建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按照“先评审后入库、未入库不预算”的原则实现预算项目编制标准化、模块化、科学化、常态化,推进预算编制环节的绩效管理要求。
2.强化预算执行。
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规范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
二是规范预算资金的拨付程序。建立预备费和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预算执行环节的绩效管理要求。
3.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按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市直各部门履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配套制度
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配套改革方案,印发了《鄂州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市级预备费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鄂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七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