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市财政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市财政局 | 关联政策: | 367801 |
二是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继续实行更加严格的“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和到期项目进行甄别清理,归并或撤销小散项目,改变长期固化、只增不减的格局。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项目预算评审,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和长远影响,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三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支出管理,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加强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的公务活动整合,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各单位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三公”经费。加强市直公务用车使用维护、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办公楼物业的集中管理,严控标准和支出。
四是切实盘活存量资金资产。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一方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沉淀,另一方面加大统筹安排预算支出力度,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消化存量资金。预算安排要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情况,准确预计年底结转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对列入年初预算的预计结转资金与实际结转资金规模差异较大的,相应减少下年预算安排。对预计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部门要减少2021年预算安排或不再安排,将更多资金调整用于重点支出或其他亟需领域。结余资金按规定交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努力盘活闲置资产。
五是完善项目库建设。各主管部门要提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做好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项目的征集,优化部门项目设置,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设置一级项目,定期清理备选二级项目,规范二级项目与一级项目的对应关系。所有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选取,所有入库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论证、评审、立项等必要程序。要完善项目库评审制度,扩大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和行为,建立对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项目的动态评估清理机制,将评审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重要依据。
六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指标值设置应当具有挑战性和压力性。按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适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部门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
七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从严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部门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一般年中不追加预算。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凡因客观情况必须调整或追加的事项,依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按程序办理。
八是全力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建设“阳光财政”,针对审查、审计发现的预算编制有关问题和意见,逐条整改和落实,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编制质量。注重依法公开,落实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部门预算信息均要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要求在统一平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