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工程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2日前)。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地要在8月2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0日-9月1日)。各地要在8月10日前对本地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级人民政府,并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级领导小组综合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市级重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地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市、区、街办、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区领导小组要在认真抓好本级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督促指导所辖乡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地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区、街办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市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市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地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每周至少报送1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鄂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市级领导小组职责及有关责任分工
附件
鄂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市级领导小组职责及有关责任分工
为切实发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市级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现将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级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财政、发展改革、农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水利、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产、环保、扶贫等部门各一名县级领导为成员。
二、市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三、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参与研究实施方案,做好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事项。
(二)督导。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形成分区、街办督导工作报告报市级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鄂城区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华容区
市农委、市住建委:梁子湖区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鄂州开发区
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凤凰街办、西山街办
市民政局、市扶贫办:葛店开发区
(三)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市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市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提供作为检查依据的制度汇编基础资料,参与重点检查的政策培训等。
(四)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委牵头起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合市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上报市政府。
四、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及市发改委、市农委涉农资金管理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金融科、商贸科、农村科、农发办、综改办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涉农资金管理科室各1名科级干部担任。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数据统计等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市级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负责起草市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市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市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