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8-21179 | 发文字号: | 财会〔2018〕33号 | 发文日期: | 2018年12月06日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06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8年12月06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