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03日 |
鄂州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编制本部门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元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85条。其中:政务公开动态信息90条、财政和编制政务信息44条、通知公告17条、更新财政法规制度34条。
(二)财政资金公开情况。按照省公开办要求,应上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49项,金额216939万元。实际上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51项,金额217116万元。其中:资金到人(户)20项,金额69401万元,涉及人1419198人(次),资金到项目30项,金额147715万元,涉及项目235个。上网公开的专项资金在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方面达到了省公开办的考核要求,对部分不能按规定及时分配的专项资金都按规定挂总表并在政策法规做出详细说明。
(三)部门预算公开情况。2017年市直78家预算单位,将2016年度的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市公开办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部门预算”栏目进行链接,公开金额12.4亿元。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公开部门预算的要求,各单位在官网上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明细进行公开。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7〕6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州财采发〔2017〕392号),明确规定各区、各单位应当依法在我省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不得以其他媒体替代。同时应做到时限符合要求、内容规范全面:1、采购人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同样应当全面公开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更正事项、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告,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项目,除公开入围采购阶段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当公开具体成交记录,包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4、各区级财政部门的监管信息,包括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应当及时、全面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今年接到政府采购投诉案件4件,其中1件因已超过法定时限不予受理,1件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法定主体不予受理,依法受理2件,其中1件依法下达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1份,1件投诉人书面申请撤诉终止处理。
五、咨询处理情况
根据《鄂州市财政政务公开网上答复与处理制度》要求,由专人负责收集群众网上咨询投诉工作,按照规定工作程序,全部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回复。共收到网上咨询投诉40件,已回复处理40件,回复率100%。接到群众电话咨询300余件,全部按有关要求当场回复或及时转办。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拓宽交流渠道,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通过进一步扩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政策和人员编制信息。有效地拓宽人民群众对财政与编制工作的了解途径,激发了社会各界对财政与编制工作的监督热情。对于群众的网上咨询投诉,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都满意。
(二)强化公开监督,促进源头治腐和廉政建设。通过全面公开财政与编制政务工作信息,将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和人员编制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源头和制度上使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得到了遏制,提高了广大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素质。打造“阳光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努力的方向,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因此,必须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公开工作队伍素质。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影响力。在继续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宣传进校园、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农民工培训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新思路,创新宣传方式,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社会影响深入到每个社会群体。
三是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丰富网站各类信息内容,增加网站可读性;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在上网信息质量上下功夫,确保上网各项财政资金、编制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提高网站信息的权威性。
四是充分利用公开成果,切实提高公开成效。要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平台,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以实现政务公开成果最大化。全面促进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和提高财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