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2日

                                                                                    鄂州市财政局
                                                                                (2017年元月)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编制本部门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元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布政务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39条。其中:政务公开动态信息66条、财政政务信息36条、编制动态信息46条、通知公告17条、更新财政法规制度45条、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文件129条,涉及资金45项。公开了涵盖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会计管理等财政相关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及办事程序。在政策制度公文方面,重点公开了惠农相关补贴、医疗、低保、义务教育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及分配办法。
(二)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
1、政府预算公开。鄂州市政府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是在2016年1月20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由市财政局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主要公开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预算草案和完成2016年预算的工作措施。
2、政府决算公开。2015年政府决算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批准,由市财政局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主要公开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三)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1、部门预算公开。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由市财政局2016年2月15日下达通知批复,各部门在收到部门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3月8日前)。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2016年部门预算,将本部门的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及相关说明予以公开。
2、部门决算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市级各部门(单位)于2016年12月1日之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专栏公开部门决算。通过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的部门,主动将链接提供给市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主要公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等。
(四)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情况
凡列入《鄂州市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的资金,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分配数据、政策法规及时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按照省公开办要求,应上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43项,金额157314万元。实际上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45项,金额157491万元(含自行公开2项,金额177万元)。其中:资金到人(户)18项,金额73149万元,涉及人1567440人(次),资金到项目27项,金额84342万元,涉及项目123个。
(五)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公开部门预算的要求,各单位在官网上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明细进行公开。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的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的,要求采购信息在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官网进行公布;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的,要求采购信息在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和湖北省政府采购官网进行公布;采购部门集中目录范围内的商品,要求采购单位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采购信息;采购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采购的,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购,并按要求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布采购信息。
市财政局监督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将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其他采购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发布,对政府采购投诉的处理意见和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按照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官网公开。
各采购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湖北省政府采购官网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今年依法受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案1件,政府采购投诉案3件,依法下达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决定书1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份,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向有关部门移交政府采购问题建议函1份,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被申请人参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政府采购行政复议案1件,经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复议,维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咨询处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接受市民有关业务、政策、投诉类网上咨询52件,全部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回复处理,处理率为100%。接到群众电话咨询300余人次,全部按有关要求立即回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在流动宣传方面还需加强;二是在业务培训方面还需提高;三是在网站建设方面还需创新;四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四是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站点地图
主办:鄂州市财政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标识码:4207000053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93号 联系电话:027-60661058
后台管理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29号   邮箱:ezczjbgs@163.com
联系人:黄新 联系电话:027-60661118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