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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谋划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5-01-15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鄂州市财政局以强作风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充分发力、精准发力,全力保民生、稳企业、支持城市战略,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现将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的工作方向作如下汇报: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大财政”体系建设成效凸显。一是“一账一表”数据全面提高。2024年全年,全市全口径国有“三资”6437.5亿元,比年初第一轮上报数据增长132%;有效资产3953.3亿元,增长201%;近期可利用资产总估值196.9亿元。二是“三资”盘活成效明显。2024年全年,通过“用、售、租、融”等多种方式盘活资产资源,全市清理盘点近期可利用资产408项,已盘活资产319项。三是统筹联动形成合力。通过清理盘活国有“三资”,充分运用金融机构“盘活三资贷”“并购贷”等“工具包”,全市累计已向金融机构融资9.3亿元,其中市直通过盘活资产融资1.8亿元,葛店经开区和临空经济区利用“三资盘活”贷累计获批贷款7.5亿元。四是长效机制日臻完善。持续巩固完善我市大财政体系建设系列制度,着力搭建“1+3+9+X”系列制度成果,即1个总方案,3个部门分方案,9个配套文件以及各区结合实际出台相应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大财政”体系建设各环节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流程,及时解决“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

  (二)财政收入取得新进展。1-12月,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29.49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94.3%,同比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80.9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3.3%,同比下降4.3%;非税收入累计完成48.59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20.8%,同比增长27.4%。1-12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1.52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1.5%,同比增长12.6%,剔除去年缓征和减税政策翘尾减收两项特殊因素影响后,可比增长16.9%,居全省第3位。

  (三)向上争取资金取得新突破。全市已向上争取转移支付77.6 亿元,预计全年转移支付收入可达82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争取竞争性项目资金32.5亿元,同比增长31.3%,人均争资跃居全省第2名,创历史新高。我市向上争取资金总额、份额进一步提高,排名稳定全省前列,总体呈现良好态势。全市共发行专项债券102.62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78.95亿元,发行置换债券18.46亿元,用于化解平台存量隐性债务,有效缓解兑付压力。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5.21亿元。

  (四)财政支出结构完善。1-12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71.2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9.8%,同比增长3.2%。严格落实预算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秉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将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理念贯穿始终。按照“有效统筹、有效激励、有效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贯通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等检查结果,举一反三落实人大意见,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3.43亿元,统筹用于保障重大战略、加强“三保”保障、支持县域经济、机构改革经费划转等重点领域。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人才专项、信息化项目等资金归口一个主管部门管理,实现统筹集约安排,财政资金集约率达52%。

  (五)有效化解债务风险。2023年,鄂州市积极组织收入实现,全力推进土地出让近80亿元,顺利完成了地方政府债务率“退橙进黄”工作。根据财政部2024年7月通报的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率,我市本级政府债务率从2022年的264%下降至190%,降幅达74%,全市各级债务率均保持190%以下,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市共发行专项债券102.62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78.95亿元,发行置换债券18.46亿元,用于化解平台存量隐性债务,有效缓解兑付压力。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5.2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法定债务本金,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对纳入财政部监测平台的隐性债务,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予以偿还;对当期的确无法偿还的债务,通过积极争取借新还旧、存量置换等政策,缓解兑付压力,严防“爆雷”风险。2024年,全市计划化解隐性债务11.86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已化解隐性债务6.22亿元,化解进度达到52.44%。

  (六)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安排航线奖励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13.21亿元、机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3.96亿元推动花湖机场及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86亿元资金全力支持武汉新城建设发展;安排国债资金5.71亿元促进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安排3.53亿元支持全市交通运输建设及公路基础设施养护;安排1.8亿元推进316国道鄂州杜山至葛店段改建工程实施。积极安排资金,全力保障市“两会”、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华创会“花湖之约”专场活动等市级各项重大活动如期顺利开展。协调处理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办经费,市政府办、市数据局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经费划转,积极支持全市机构改革工作。

  (七)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一是投入资金1814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鼓励引导各地优化资源供给、完善投入、教师等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安排资金3029万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着力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缓解城镇学位紧缺问题。投入资金3339万元保障武昌学校、育才中学、市二中、中专等学校项目建设,扩大学位资源,提高办学质量。二是统筹各级补助资金17.11亿元,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统筹各项就业资金6568万元,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积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落实社保降费政策等,累计惠及企业2636家5.35万人次。三是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推动全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对外宣传专项资金(含新闻宣传和记者接待费)1000万元,推动各项鄂州宣传活动,讲好“鄂州故事”。安排1646万元专项用于2024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着力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及时会同宣传部门拟定市级宣传经费统筹管理办法及市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印发《鄂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控制暂行办法》。推动专项资金统筹绩效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制定人才专项、信息化专项等统筹资金管理办法并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局内积极构建以财政资金管理科室为主、第2024年通过绩效评审审减一般公共预算达9.26亿元,其中委托第三方对16项重要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评估,涉及1.8亿元,审减财政资金约5316万元,审减率达29%。程序。今年以来,市直单位共提交15个预算追加项目、金额8437万元,经评审后审减1900余万元,审减率达22.5%。最大程度减少资金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政府采购+财政激励”信用融资新模式,提高财政贴息比例。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依法依规加快续贷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截至当前,已完成应急转贷纾困业务62笔,转贷续贷规模达5.04亿元,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融资近6亿元,间接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近400万元。继续实施“政采贷”2024年全市累计办理政采贷业务64笔,实际发放贷款金额合计1.88亿元。息利率按实际贷款利率50%执行。截至当前,2024年全市累计办理政采贷业务57笔,实际发放贷款金额合计1.76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税收力度不足。受市场环境影响,1-10月,全市214户重点监测税源企业合计入库全口径税收46.05亿元。1-10月,地方税收完成46.93亿元,同比增长1.7%;非税收入完成42.09亿元,同比增长40.2%。非税收入增幅高于税收收入增幅38.5个百分点,税比居全省末尾。

  (二)“大财政”体系循环机制不畅。当前我市国有“三资”盘活有针对性地提前谋划对接金融机构融资做得还不够,国企“派单”与金融“点单”有效结合不够。科学确值存在难点,针对景区资源、数据资源等新型资源,估值还需要进一步系统研究。

  (三)债务率存在“返橙”风险。当前,全市各级债务率虽均保持在黄色风险等级,但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土地市场持续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同时肩负花湖机场和武汉新城两大省级战略任务,我市刚性支出较多,法定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等支出压力较大,需进一步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持续做大综合财力,才能守住债务率“返橙”风险底线。

  三、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好财政收入调度。锚定全年预期目标,强化财政收入预研预判、谋划调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联合税务部门深入摸排和评估全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重点项目,到各区开展收入工作服务督导,协调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同时,合理控制非税收入组织进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紧抓政策机遇,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精准把握投资导向,结合鄂州市发展实际,重点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隐性债务置换等政策窗口,积极谋划,协同发力,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强化对接力度,确保资金有效落地。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全力配合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完善申报资料,围绕政府专项债券及八大国债领域、17个具体投向,确保项目资金申报符合上级要求,有效提升资金申报的成功率,确保资金争取有效落地。

  (三)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三保”保障方面,始终把“三保”支出放在预算支出最优先的位置,加强基层“三保”、社保基金等风险防控,守牢财政安全底线。进一步了解各对口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合理建议(如残保金的市级统筹、医养结合建设等);督促各区财政进一步加强社保领域的资金管理,重点加强基本民生类中央直达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成效。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方面,依据财力情况,做好财力统筹,确保不发生到期债务兑付违约风险。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花湖国际机场综合货运枢纽、临空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武汉新城加快发展,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和监管,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四)继续落实稳增长政策。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好我市服务市场主体“46条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开展服务企业行动,学习先行区试点的有益经验,积极推广复制省内兄弟市州好的做法,推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持续深入。增强企业投资发展信心。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投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加大招商引资行动和项目建设行动支持力度,继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加大招商力度。对已签约项目,为项目投资方做好服务保障,促进签约项目落实落地,培植新增财源。

  (五)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坚持零基预算、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非必要支出。深入开展预算项目运行监控评审,及时收回低效闲置资金。强化库款运行调度,逐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全面梳理中央、省市各项产业支持、财政奖补政策,取消低效无效奖补资金,加大对各类奖补资金统筹力度,通过总预算统筹安排,实施“免申即享”,出台《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奖补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等制度,在资金安排上征求市督考办、市统计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深化财政监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六)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一是深入“清”三资,加快确认、确权、确值,摸清我市资产底数;二是加快“盘”资产,推动资产盘出实效,盘活“三资”优先用于存量债务化解;三是科学“扩”增量,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发行等工作,积极拓展有效债务;四是全面“强”监管,依托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平台,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质效,加快项目“两算”进度,切实形成有效投资。督促各区各部门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和挑战。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工作理念,对标更高、锚定最好,用更高站位、更勇担当、更强保障的高标准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以创新示范引领、实干实绩实效诠释鄂州财政的使命担当,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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