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一)财政收支指标完成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根据鄂州市财政“十四五”规划,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不低于年均增长8%的目标,需完成388.2亿元。受经济下行、疫情反复袭扰,大规模减税退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十四五”规划中期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4.07亿元,其中:2021年完成68.88亿元,同比增长42.13%;2022年完成73.84亿元,同比增长7.2%;预计2023年1-6月完成41.35亿元,同比下降2.3%。“十四五”规划中期预计完成进度为47.42%,低于序时进度2.58个百分点。
“十四五”规划中期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07.43亿元,其中:2021年完成123.24亿元,同比下降3.28%;2022年完成118.39亿元,同比下降3.94%;预计2023年1-6月完成65.8亿元,同比增长11.9%。根据鄂州市财政“十四五”规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不低于年均增长5%的目标,需完成736亿元,“十四五”规划中期预计完成进度为41.77%,低于序时进度8.23个百分点。未达预期的原因一是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因绩效奖金工资政策变动,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暂未全部兑付,拉低支出进度约3个百分点;三是因收入增速放缓、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未实现、上级补助收入未保持同速增长等,收入来源不足从而影响支出进度。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1年下半年以后,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销售、投资同比增速大幅下降,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下降严重。“十四五”规划中期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9.12亿元,其中:2021年完成141.27亿元,同比增长40.4%;2022年完成54.35亿元,同比下降61.5%;预计2023年1-6月完成13.5亿元,同比下降19.94%。根据鄂州市财政“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需完成750亿元左右。“十四五”规划中期预计完成进度为27.88%,低于序时进度22.12个百分点。
“十四五”规划中期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69.33亿元,其中:2021年完成175.71亿元,同比增长5%;2022年完成138.62亿元,同比下降21.1%;预计2023年1-6月完成55亿元,同比下降14.54%。根据鄂州市财政“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保持在600亿元左右,“十四五”规划中期预计完成进度为61.55%。高于序时进度11.55个百分点。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四五”规划中期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83亿元,其中:2021年完成0.32亿元,2022年完成0.51亿元。十四五”规划中期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0.47亿元,其中:2021年完成0.34亿元,2022年完成0.07亿元,预计2023年1-6月完成0.06亿元。
根据鄂州市财政“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末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达到0.4亿元左右,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与收入年均增长保持同步。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42.7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收入62.9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收入23.7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1.0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入25.64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7.1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3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0.93亿元;已达“十四五”时期预计收入的48.79%。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30.62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63.90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22.6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6.7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9.68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5.5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支1.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1.07亿元。已达“十四五”时期预计支出的46.84%。
分年度来看,相比“十三五”末期(2020年),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减少4.18%,支出同比减少0.33%,2022年收入同比增长9.32%,支出同比增长9.08%。预计到达2023年6月,社保基金收支将突破“十四五”时期总收支的50%。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一是统筹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分领域推进市、区(开发区、经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完善市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配体制,扎实推进财政改革;采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财会专项检查,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强化收支管理,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出台《鄂州市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考核办法》,激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资金;加快债券发行使用,为机场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力度,构建有利于地方税收增长的产业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强化资金调度和防控保障。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鄂州“两区一枢纽”建设方面。一是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势。努力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作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花湖机场配套工程、新港路(重载车专用通道)工程建设、公交都市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财政支农“多元体系”;支持航空都市区水环境PPP项目、洋澜湖泵站改扩建项目、华容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支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等;持续推进生态恢复,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实现市域内跨区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全覆盖。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落实“三个确保”,支持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调整支出、优化结构,统筹各级补助资金,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大力支持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医院特色重点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机制,推进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3、加强党的领导,推进财政系统从严治党方面。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教月活动、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等,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完善联动评价制度,构建“党建+业务”全覆盖的考核体系,强化注会行业党建工作。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出台《鄂州市财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突出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好用好干部;与湖北经济学院合作,开展财政干部全员轮训,财政政策“双周研讨”,提升干部能力;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根在基层、惠企必达”主题活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为村镇解难、为企业纾困、为群众暖心。
二、推进规划中后期实施的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财政统筹能力。一是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将年初收入预算细化分解市区两级财税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财税征管各项工作。二是加大资产盘活力度,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低效专项资金和政策整合力度。三是规范预算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做好重点领域财政保障。四是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强化动态分析研判,及时做好资金统筹和库款调度,确保各级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二)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一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快市对区转移支付执行进度,支持基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管好用好直达资金,跟踪做好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筑牢基层财政安全屏障,支持基层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二是优先发展民生事业,支持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等领域打基础、补短板,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技能培训和社会救助体系,稳住就业基本盘,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践行共同缔造,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投入重点,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因地制宜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出台“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筹措资金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加强政策衔接落实。对接省级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30条接续政策,及时出台我市具体举措,统筹各类资金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支持培育新兴产业。支持对接武汉“965”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科技创新,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让企业免申快享政策红利。三是放大财政金融效应。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与撬动作用,安排1亿元投资基金资本金,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安排各类贷款贴息资金6700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与信心。
(四)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力支持花湖机场建设运营。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预算内资金用于完善综合货运枢纽、临空产业园区建设,落实航线奖励资金,加快航线网络建设。二是高标准推动武汉新城建设。支持武汉新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做强做大支柱产业,推动科创要素集聚、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
(五)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下沉清单化管理,助力强县工程建设,发挥财政支持县域经济考核导向作用,落实激励资金5000万元,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进行奖补,激励区级经济做大做强。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2023年作为财政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年,着力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扩大绩效管理评价范围,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三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规范地方平台公司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鄂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