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24年7月24日
主要诉求:停车场内充电桩几乎全被财政局内部员工车辆占用,导致无法充电。12123一键挪车也没人挪车,保安说内部员工基本不会来挪车,都是下班才走。
答复时间:2024年7月26日
答复意见:首先感谢你对市财政局停车场的监督。为加强局停车场管理,我局按照鄂州政办函〔2023〕26号文件要求,对外来车辆实行共享时段开放(具体见停车场门旁公示牌)。为便于周边居民停车及车辆充电,我局会同实诚物业公司市财政局项目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聘请第三方)对进出停车场共享开放时段进行了调整放宽。
关于你提出的“油车占用充电桩”情况,经核查多半为周边居民或办事人员车辆。我局曾多次与国网鄂州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并告知:此充电车位场地系我局无偿提供给国网鄂州公司使用,我局无义务对充电车位车辆停放进行强制性管理,同时建议国网鄂州公司确保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充电桩服务工作。
给你充电带来不便,请予谅解。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单位:鄂州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