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评委不通过系统抽取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19-03-29

咨询单位科室:政府采购管理科

留言内容:鄂州多家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选取评委时不经过系统,而是叫自己熟悉的评委。此种操作让评标过程存在极大的不公平性。请重罚这种违规行为。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称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于适用采购法第二条的定义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不按此规定抽取评审专家都是违法行为。你反映的鄂州市有多家代理机构不通过系统随机抽取,而是叫自己熟悉的评委的情况,在所代理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形下是绝不允许的。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迅速将此种情况在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予以通报,要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迅速开展自查,有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将评委抽取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罚。同时也欢迎你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对有问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将一查到底,坚决予以处罚。  

  政府采购管理科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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