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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财政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财政局 关联政策: 558544
  一、政策出台背景、意义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稳预期、强信心作为做好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关键所在,千方百计稳消费、稳投资、稳外贸,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当前,我市仍然存在企业投资意愿不强、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有效需求减弱、企业用工难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着力解决好这些问题,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出台《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措施》(鄂州政办发〔2023〕13号)(以下简称“46条政策措施”),助力打通发展堵点、激发创新活力、稳定社会预期,持续释放加力稳增长的强烈信号,提振发展信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原则及特点
  (一)坚持目标导向。对照省政府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工作措施,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在执行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投资、消费、出口等需求端发力,加快政策更新,增强政策效果,向社会释放加力稳增长的强烈信号,提振发展信心。
  (二)坚持政策协同。重点突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消费政策等政策衔接协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投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大对工业制造、旅游消费、科技创新、航空物流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三)坚持务实管用。政策措施既全面落实省“16条”和“30条”接续政策,又聚焦我市发展的突出问题,涵盖“扩投资、提消费、稳外贸、保就业、降成本、促创新”等多个方面,不穿衣戴帽,直奔主题,力求做到靶向施策、精准滴灌,真正拿出真金白银助力市场主体稳健发展。
  (四)坚持迭代出新。围绕“政策工具要新,政策落地要快,政策效果要实”总体要求,在大量调研走访和听取企业诉求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应延尽延、应增尽增、应免尽免、应优则优”,在落实好省级政策之外,新增政策50项、延续政策19项、减免缓缴政策6项。
  三、主要内容解读
  “46条政策措施”包含扩大投资、鼓励消费、促进出口、稳定就业、降本减负、激发创新、要素保障7个部分46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扩大投资方面。一是保持政府投资强度,抢抓政策调整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投资奖补政策,统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元支持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二是继续执行固定资产投入以及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培育重大工业增长点,推动工业投资扩产增效。三是统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500万元,大力支持我市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对“小进规”“小进限”税收或经济体量贡献较大的服务业企业,持续加大奖补力度。四是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进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奖补力度。五是加强5G宏基站、算力设施、数字应用场景支持,重点培育带动作用明显的数字经济示范项目。六是继续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加大专项债券资金对产业园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力度。七是积极争取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用好长江鑫时代产业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产业投资。八是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扩大新增贷款投放,完善重大项目金融支持“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二)鼓励消费方面。一是统筹资金4000万元发放“惠游湖北”“惠动湖北”消费券、家电消费券、专项“加油券”和鄂州消费券。二是鼓励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播带货,按照佣金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三是放宽消费企业市场准入,允许重点商圈点位路段闲时停车,打造夜间消费、街边消费等便利环境,健全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四是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绿色家电下乡专场活动,支持农产品进城。五是对参展的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农产品,对其布展费用给予补贴。六是支持旅游业“引客入鄂州”,落实客运航线补贴,支持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我市旅游,投放优惠面值旅游惠民卡,继续实施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七是助力文旅业拓展市场,对参加知名展会、推广活动的文旅企业给予展位费和交通食宿费用补贴。对乡村休闲游会节活动,最高给予10万元奖补。八是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消费信贷规模,降低贷款利率,鼓励居民汽车购置、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线下信贷消费。对个人新增单笔消费贷达到1万元的予以贴息,对文旅体企业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按不高于1%进行贴息。
  (三)促进出口方面。一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鼓励引进大型展会在我市举办,视会展规模进行奖补。二是支持申建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先行申报保税物流中心(B型),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争取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三是专门针对花湖机场优化航线补贴,阶段性提高货运航线补贴标准,力争年内开通4-6条国际货运航线和40条国内货运航线,助力花湖机场加快建成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四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建,对达到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企业进行奖补。五是大力支持外贸业发展,推行“楚贸贷”风险补偿、出口退税“即出即退”,设立1000万元市级出口退税资金池,降低出口企业资金成本,缓解外贸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培育外贸产业链。
  (四)稳定就业方面。一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鼓励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与企业签订培训用工协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培训补贴最高可按照现行标准的120%发放。二是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对一季度末稳岗留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业,按照规模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三是支持个人来鄂州就业,对今年一季度首次来鄂州和外市返乡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元/人的就业补助。四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五是统筹安排资金4300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对共同创业的实行“捆绑”贷款,财政部门给予2年贴息。六是实施金融助企稳岗,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
  (五)降本减负方面。一是延续执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继续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租金减免缓缴政策,落实好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支持政策。二是继续执行政府采购领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户)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对金融机构按照新发放“政采贷”额度给予奖励。三是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 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四是对道路货物运输、物流配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小微企业给予低成本融资支持,设立鄂州市多式联运专项奖补资金,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五是争取省级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支持,设立1亿元续贷周转金,帮助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六是加大“首贷户”贴息力度,争取2023年全市新增“首贷户”2000户,新增普惠小微首贷14亿元。七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六)激发创新方面。一是统筹安排1亿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进规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市级科技创新券兑付额度最高10万元。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安排资金用于生物育种技术研发、核心种源选育和农机装备补短板。深化“链长+链主+链创”三链融合机制,鼓励相关企业以项目联合体方式开展技术攻关。三是鼓励武汉高校助力鄂州科技创新,推行“揭榜挂帅”制,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进行奖补。四是支持建设离岸科创中心,对在中心设立研发机构的给予房屋面积优惠和房租补贴。五是统筹安排资金落实人才新政,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六是支持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际商标、“湖北精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者标志商标的市场主体给予奖补。七是做好企业股改、上市辅导等跟踪服务,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七)要素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土地供给保障,产业用地可以采取更灵活方式供应,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二是强化生态要素保障,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储备排污权优先用于支持重点建设项目。三是推动政策精准直达,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继续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范围,推动惠企政策早落地早见效。
  四、执行期限及资金渠道
  《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有明确执行期限的除外。相关政策资金落实除已有明确资金渠道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落实。
  解读单位:市财政局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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