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我市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日期:2023-07-10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采取全市“统一部署,整体推进”的方式,扎实推进我市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7月6日,市财政局组织各区财政局、中介机构以及部分被检查单位召开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布置及查前培训会。


 
    会议指出,今年是《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以来第一次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作用。要加强党建引领作用,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实现党建与财会监督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确保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查前公示及查后公告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和曝光力度,建立重大问题通报制度,增强财政监督震慑力。要按照“互联网+监管”的要求,实行检查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全过程规范。
    会议强调,本次检查聚焦于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各方面,查看是否存在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对于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聚焦于国有企业资产收益上缴等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少计提折旧、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融资、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粉饰报表的行为,严肃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等严重违法的行为。聚焦于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内控测试、执业程序等方面,对存在伪造审计证据,出具“阴阳报告”或虚假报告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有效净化行业执业环境。
    会议要求,各检查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各项工作总结和检查报告等资料。市财政局将根据《湖北省会计评估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办法》,对各区财政局的检查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将及时通报。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四项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真正做到以财会监督检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有序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监督科 供稿

站点地图
主办:鄂州市财政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标识码:4207000053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93号 联系电话:027-60661058
后台管理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29号   邮箱:ezczjbgs@163.com
联系人:黄新 联系电话:027-60661118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