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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着力“八大重点”做好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日期:2020-11-05
     一是切实保障重点支出。结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统筹兼顾要求,更加积极有为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高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预算安排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各类资源加强财力衔接,保障中央、省、市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国家标准内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不留缺口。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市场主体帮扶、乡村振兴战略、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支出,精准发力、精准投入、精准保障,推动疫后鄂州经济社会重振。

二是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继续实行更加严格的“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合理部门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和到期项目进行甄别清理,归并或撤销小散项目,改变长期固化、只增不减的格局。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项目预算评审,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和长远影响,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三是坚决落实紧日子要求严格支出管理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加强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的公务活动整合,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各单位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三公经费。加强市直公务用车使用维护、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办公楼物业的集中管理,严控标准和支出。

四是切实盘活存量资金资产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一方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沉淀,另一方面加大统筹安排预算支出力度,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消化存量资金。预算安排要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情况,准确预计年底结转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对列入年初预算的预计结转资金与实际结转资金规模差异较大的,相应减少下年预算安排。对预计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部门要减少2021年预算安排或不再安排,将更多资金调整用于重点支出或其他亟需领域。结余资金按规定交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努力盘活闲置资产。

五是完善项目库建设。主管部门提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做好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项目的征集优化部门项目设置,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设置一级项目,定期清理备选二级项目,规范二级项目与一级项目的对应关系。所有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选取,所有入库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论证、评审、立项等必要程序。完善项目库评审制度,扩大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和行为,建立对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项目的动态评估清理机制,将评审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重要依据。

六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指标值设置应当具有挑战性和压力性按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适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部门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

七是格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预算不支出”,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从严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预算资金的调剂。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部门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通过调支出结构解决,一般年中不追加预算。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凡因客观情况必须调整或追加的事项,依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和市委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按程序办理。

八是全力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建设“阳光财政”,针对审查审计发现的预算编制有关问题和意见,逐条整改和落实,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编制质量。注重依法公开,落实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部门预算信息均要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要求在统一平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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