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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民文明行为16条

日期:2020-08-07

鄂州市民文明行为16条

1.不争吵不谩骂,不使用低俗语言
2.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躺卧公共座椅
3.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掩口鼻
4.文明用餐,公筷公勺
5.不乱扔杂物,不车窗抛物
6.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随意丢弃烟头
7.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占用不堵塞消防通道
8.不损坏公共设施
9.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10.不乱停乱放,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不逆行
1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行车主动礼让行人
12.有序排队不插队,保持适当距离
1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14.待人友善,热情耐心回答他人询问
15.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
16.遛狗要牵绳,粪便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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