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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财政局坚持有保有压 力争财政收支平衡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0-03-24
 

疫情发生以来,面对经济下行、财政短收的巨大压力,鄂州市财政局全面研判当前收支形势,竭力保障“三保”支出,压减非刚性支出,坚持“以收定支、有保有压”,力争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一是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分析重点企业、行业税收、生产经营情况,努力挖掘财源,应收尽收,减小因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减收幅度。二是切实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快全市土地统筹出让,努力降低疫情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影响,使年度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尽量弥补公共预算缺口及刚性支出资金需求。三执行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收回用于保障急需和重点支出需要。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准确把握上级专项债券政策调整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积极申报争取。对通过专家评审符合专项债发行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办理开工许可证、环评、安评等项目前期手续,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市2020年一般性支出计划压减30%。二是大力压减政府性基金支出。原则上除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应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的刚性支出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停止。三是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年中新增支出实行市长一支笔,由市长审批;除应急抢险防疫等支出外,年中不再追加安排新增支出。

    强化疫情资金管理一是明确“谁使用谁负责”,防疫资金使用单位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严禁出现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二是提前预拨的防疫资金由使用资金的主管部门补充完善手续,履行报批程序,财政部门依据审计结论办理结算手续。三是切实加强防疫资金绩效管理,严格疫情防控资金使用范围,做好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投得准、管得住、用得好。四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明确防疫补贴发放对象、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单位核发补助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切实加强对防控物资领取、发放的监管,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建立台账,确保防疫物资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向全市人民群众交一份明白账、满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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