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以来,市财政局结合该市防疫实际,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化资产配置审批手续,简化资产配置流程,明确相关单位可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和统筹调配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资产,由主管部门或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后直接实施,为防疫资产配置提供了便利。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资产的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对疫情防控捐赠和购置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严格发放程序,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严禁“搭便车”使用各类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无关的资产,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防止损失浪费。待疫情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将用于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帐篷等资产进行清理回收登记。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监督和信息公开力度,对疫情防控物资接收和发放台账规范性、发放程序合规性和手续完整性进行动态监督。截至目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分5批次对社会各界捐赠物资、医疗器材的接收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