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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第三党支部 学习”十条措施“做深做实主题教育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19-10-24
     如何让主题教育活动改变以往、听、散’的模式弊端增强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实效性。10月12日,第三党支部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第三党支部关于加强学习管理“十条措施”》。

一是严格学习考勤。所有参会者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前按要求亲自在签到表上签名,不得代替他人签名或请他人代签。

二是严肃会议纪律。除要求携带必要学习资料、笔、笔记本等物品外,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书籍、报刊及其他不相干物品;会议前应将通讯工具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如因特殊原因需接听电话的,须到室外接听,不得大声通话影响他人。

三是加强学习督导。参加学习同志应按要求学习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听讲并做好学习笔记,支部将组织专班对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比。

四是服从统一安排。学习期间须服从学习小组统一安排,需要轮流谈学习体会及宣读文件时,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服从统一管理。

五是不准擅做他事。学习期间应保持会场内安静,不得有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纪律行为;严禁玩手机、抽烟、睡觉或阅读其他刊物,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

六是禁止无故早退。学习期间不允许中途无故早退,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先得到相关领导、支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是做实请假手续。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履行好请假审批手续,按局请假制度执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局填写请假条的,可以打电话或发短信给相关负责人请假,并告知会议组织者。

八是明确处分措施。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学习考勤,对一次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的,予以提醒;对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的,予以告诫;对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报机关党委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九是落实“补课”制度。对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事后支部纪检委员要及时督促进行“补课”,并向支部报告“补课”情况。

十是履行报告制度。支部每月应向机关党委报告一次集中学习情况。

“十条措施”为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打牢组织管理基础,提升了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主观能动性,为下一步做深做实主题教育打下了基础。

 

                  (供稿:市财政局第三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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