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财政局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日期:2021-02-02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州组通〔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机关基层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本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委赋予鄂州的历史使命,争当全省现代化建设排头兵,奋力谱写鄂州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参加范围

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时间安排

2021年3月上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四、步骤方法

(一)组织集中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供其开展自学。

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围绕上述学习内容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发言。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务必做到全覆盖。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互相听取意见,提高思想认识,正视问题不足,化解心结,增进了解的目的。谈话要有原始记录,并认真填写《谈话记录表》。

(三)认真查摆突出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情况,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引导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党支部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接受党员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情况的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党员大会或者支部主题党日上进行通报公开。要用好评定结果,在通报公开时,要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员评议。

(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逐条梳理,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严肃认真提意见,满怀热情帮同志,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坚决杜绝参会率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民主评议“只评不议”等问题。

2.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会议方案,对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确保会议质量。

3、切实改进作风。为坚决贯彻上级组织关于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神,此次组织生活会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形成的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于3月底前报机关党委备案。

附件: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参考流程

2.《民主评议党员选票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4.《谈话记录表》

 

 

                  中共鄂州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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