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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0-01-16

 

市财政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以上思路,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打造一流政治机关

1、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财政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提高政治能力把准政治方向,防范政治风险涵养政治生态。把提升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日常教育管理重点,组织开展经常性专题学习讨论。坚决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职工讲大局、顾大局,服从统一调度安排。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各单位科室

2、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力度,确保党员干部职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局干部、支部相关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人事教育科

3、着力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和委员履职情况测评,对不认真履职的书记、委员进行约谈。继续落实党员理论学习补课制度,对缺席支部活动较多的党员进行约谈。坚持每季度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

4、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自由主义。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起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结合财政实际,进一步细化请示报告事项,推动全局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人事教育科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打造一流党组织

5、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涉及从严治党重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局从严治党工作负首要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党组成员要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所在党支部的从严治党工作。加强落实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制度和党组成员纪检工作纪实制度。责任人:党组成员

6、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从严治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工作亲自部署、严格督办党组织书记要全面掌握全局、支部内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述职报告。机关党委书记、注会行业党委书记所属全体党员范围内、党支部书记在支部范围内至少讲一堂党课机关党委书记、注会行业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及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与党员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注会行业党委书记及各党支部书记)

7、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以抓好支委建设为重点,提高支部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党员考核评价制度,为党组选人用人、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提供参考依据。党支部要以新冠疫情防控为契机,广泛动员党员积极投身新冠疫情防控一线,注重在抗疫一线锤炼党员、考验党员。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完善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党支部日常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

三、加强思想建设,凝聚精神内力,打造特色财政文化

8、毫不动摇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要加强宣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精准掌握党员思想动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员关怀制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事业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同志的亲情感,用有效的宣传思想工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凝心聚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人事教育科

9、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打造信念坚定、干净担当、专业敬业、为民理财的财政文化。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加大全国、省、市先进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发掘和选树财政部门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和典型事迹,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熏陶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继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每季度举办《道德讲堂》。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人事教育科

四、加强作风建设,激发担当作为,打造廉洁高效机关

10、持续推进作风建设。2020年是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深化年,党组成员集中利用半年时间对服务对象开展调查访谈,全面了解各单位科室当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作风建设问效力度,建立干部效能问责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督查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科室、干部个人考核重要指标。编印全局政策资料汇编,加强干部政策业务学习,提高政策掌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11、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采取学习党章党规、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底线、红线意识,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营造廉政文化氛围,重点宣传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发掘身边的廉政家庭、廉政故事、廉政人物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及各党支部,人事教育科

1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大力落实党组问责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利用好提醒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小事情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各类巡察巡视、监督举报、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重点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党委、注会行业党委

13、完善机关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加大干部实绩考核力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实绩导向。探索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有效措施,有序推进财政干部轮岗和职务职级晋升。继续落实《鄂州市财政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推动机关财务管理向细处延伸,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管理、资料印刷管理等制度。建立机关和工会财务票据定期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实施台账式管理,及时跟踪反馈办理情况,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予以公示。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监督科

五、加强财政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4、加快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市与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财政管理体制,厘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推进教育、科技、社保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探索土地出让金划分制度改革;促进区级财政逐步提高人均支出水平。责任科室:预算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5、持续推进预算体制改革。将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非税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筹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所有预算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评审;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模块化、科学化、常态化,严格预算项目库管理,未经预算和绩效评审项目一律不得入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做实做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责任科室:预算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6、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强化资金支付监管;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健全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规范存放行选择方式;科学调度资金,加强库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科室:国库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7、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的机制。责任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化解减税降费政策引起的财政收支压力。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涉企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责任科室:政府采购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19、进一步提升财政透明度。加强乡镇和村级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提高乡镇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扶贫领域财政资金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和市直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强化财政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和财政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责任科室:监督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0、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分类做好经营性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探索对经营性资产发租进行公开竞标承租,规范资产出租行为;加强经营性资产收益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科室:资产管理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1、继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运行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程,认真编制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责任科室:法规综合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2、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统筹。进一步加大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整合力度,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责任科室:农业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筹划政府专项债项目,严控地方债务规模;精准制定应对预案,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责任科室:政府债务管理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4、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继续深化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单位建设,推动市、区、乡三级联动法治财政示范创建。开展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责任科室:法规综合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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