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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19-11-19

   

  第一部分  鄂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财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 01 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 02 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 03 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 04 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 05 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 06 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 07 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市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级与各区、开发区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财政分配政策。

  2.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3.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及省级拨款和市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批的事项;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4.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减免;负责全市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拟定及市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5.管理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账处理;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6.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7.监管全市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贷款项目的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协定、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管理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8.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9.拟定和执行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和资产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和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

  10.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财政监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市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等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免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延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核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制定落实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市财政教育规划,组织

  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财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19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信息中心)、综合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财政投资评审科)、农业科、农村财政管理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金融科、商贸科、会计科、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人事教育科、休干科、注册会计师管理科。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

  市财政局本级和3个局内设行政单位(市财政监督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个局属参公单位(鄂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鄂州市国库收付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财政局总编制人数 113 人,其中:行政编制 73人,事业编制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8人,财政补助2人)。

  在职实有人数 94人,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62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 3379.7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3374.67万元,占本年收入 99.85 %;其他收入5.11万元,占本年收入0.15%。2018年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23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因未在当年进行结算,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执行的资金。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268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36 万元,占本年支出83.82 %;项目支出434.18万元,占本年支出16.18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主要是当年未执行完毕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当年未结算的项目资金,包括部分未结算的设备更新改造费用和国库收付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等。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3379.7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56.56万元,增长24.11%,主要原因是下达了上年指标,预算追加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2683.5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71.25万元,下降12.15%,主要原因是遵循节约原则,当年机关日常经费支出费用有所降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74.67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8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374.67 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的100 %。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643.98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5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43.98 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643.98万元,比2017年减少305.54万元,下降了10.36%。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39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 90.44 %,完成2018年初预算的100%,超出部分由本年预算追加及上年结转资金进行补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79 %,完成2018年初预算的97.2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39%,完成2018年初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38%,完成2018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9.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83.58%。

  其中人员经费1866.18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75.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87万元(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43.6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4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 (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42.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支出决算数为28.32万元,同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7.31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加63.6%。比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9.42万元,减少34.96%。主要原因是更换了一台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25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0.68万元,增加68.5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17.68 万元。 年末公车保有量3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57 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了44.96%,主要原因是更换了一台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 2.06 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23批次,共计144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鄂州市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鄂州市财政局(含市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43.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8%。主要包括办公费34.35万元、印刷费10.02万元、水费1.13万元、电费38.32万元、邮电费8.35万元、差旅费7.61万元、维修(护)费2.15万元、会议费7.91万元、培训费17.57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劳务费21.3万元、委托业务费6.53万元、工会经费15.21万元、福利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9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9万元。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17.68万元。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鄂州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51万元,比年初预算少203.49万元,完成2018年预算53.75%。其中:

  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22.0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各科室日常资料和非税票据印刷、公务用车维修及保险费、广告宣传费、聘请律师咨询费等。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4.4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耗材、家具、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路由器、交换机等)、公务用车购置和燃油费、局大楼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电梯、空调、消防、局大楼外墙翻修)、购置操作系统和正版软件等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鄂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合计5656.03万元,其中:房屋土地面积14607平方米,4044.39万;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通用设备(包括专用仪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1116套,1303.97万;无形资产85套,254.03万(包括土地使用权215.85万元)。

  十一、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鄂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良好,全年涉及5个预算项目,财政拨款实际收入486万元。总体来说2018年度预算项目编制合理,绩效资金使用达到了效果,资金使用率较高,很好地完成了财政大楼消防系统和机房改造、局办公大楼空调更换、非税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财政票据印刷、财政法规制度工作推广和培训等工作。

  “非税收入票据印刷及征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执行数为118.84万元,完成预算81.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与软件公司签订合同,升级了现有的非税收入信息系统,并保证后期维护服务,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物理网络技术服务;二是完成了财政票据的印刷和财政票据的监管工作。实现了市直单位财政票据印刷、保管、发放和核销等工作。

  “设备更新及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及结果应用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29.94万元,完成预算74.2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更换了一辆公务用车,减少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提高了财政干部工作效率;二是改造机房,更换和维护机房软硬件设施,确保了财政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行;三是更换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能及时通过电子屏发布工作通知公告等,提高信息传播速度,有助于提升财政局干部职工工作效率;四是更换办公大楼楼空调。减少了机关大楼全年运行电费和空调维修费,改善了财政干部的办公环境;五是改造局大楼消防系统。保证了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办公大楼的大楼消防安全。

  “财政法制建设示范点创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及结果应用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6.59万元,完成预算91.4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组织专家人员设计更新并编制财政法规制度等书籍,发放到各单位进行财政政策的学习参考,加强全市财务工作人员对财政工作法规制度的了解,加深对财政资金合理分配的认识;二是在全市召开各种财政工作会议。强化了各单位日常预算管理工作,能有效完成财政工作任务。

  “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及结果应用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进村入户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专门检查,重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惠农补贴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发放管理。确保全市的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照填写规范、发放及时的要求到村到户,做到不漏一村,不掉一户;三是完成“以钱养事”农村公益性服务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监管、一事一议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加强了“以钱养事”农村公益性服务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加强了一事一议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按文件规定做好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

  “国库收付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及结果应用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3.52万元,完成预算3.91%。主要产出和效益: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总账系统、决算、预算执行分析、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国库动态监控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各预算单位财政收支执行管理及会计核算系统软硬件免费维护,以保证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正常开展。未完成预算是因当年未结算。

  存在的问题:项目指标不够细化,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项目管理水平不高。下一步建议:规范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加强会计人员绩效评价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考评体系,细化项目分类,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强化机关对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提高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鄂州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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