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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0年9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0-10-15
    9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及统筹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保”支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速推进鄂州“三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9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61073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63.9%,同比下降16.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5421万元,为年度计划数69.4%,同比下降12.7%;财政非税收入完成6531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8.5%,同比下降38.4%。

1-9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67997万元,为年度预算数58.1%,同比下降22.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0268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65.3%,同比下降18.1%;财政非税收入完成6531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8.5%,同比下降38.4%。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9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4476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69.5%,同比下降7.2%。其中:市直累计完成40430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62.4%,同比下降15.1%;鄂城区累计完成139264万元,为年度计划数75.3%,同比增长20.1%;华容区累计完成111532万元,为年度计划数80.6%,同比增长3.9%;梁子湖区累计完成91651万元,为年度计划数72.7%,同比下降0.8%;葛店开发区累计完成71155万元,为年度计划数43.2%,同比下降8.3%;临空经济区累计完成26858万元,为年度计划数55.4%,同比增长49.4%。

(三)我市收入在全省及武汉城市圈中现状

1-9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46.4亿元,为年度预算54.7%,同比下降27.5%(前8个月增幅分别为5.3%、-31.3%-47.6%-43.7%-42.4%-38.4%-32.2%-29.2%)。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亿元,同比下降22.6%(前8个月增幅分别为10.3%-33.9%-47.0%-43.9%-34.4%-27.9%-23.0%-22.0%,增幅在全省排名第4。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3.5%、神农架林区-17.5%、咸宁市-22.4%。

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64.3亿元,同比下降23.8%。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亿元,同比下降22.6%,增幅在武汉城市圈排名第3。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3.5%、咸宁市-22.4%、鄂州市-22.6%。

二、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扩大。1-9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亿元,同比下降22.6%,1-8月份降幅22.0%扩大0.6个百分点,为近6个月降幅首次扩大。9月份当月数据来看,20209月当月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73万元,比去年同期48866万元下降27.8%。从全省来看,全市1-9份降幅比全省平均降幅4.9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第4完成年初预算数58.1%,全省进度54.7%高3.4百分点。地方税收完成30.3亿元,同比下降18.1%,增幅位居全省第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5.3%,比全省进度56.6%高8.7百分

(二)非税收入降幅逐步收窄1-9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6.53亿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8.5%,同比下降38.4%,较上月降幅收窄4.3百分点,1-8月份增幅分别为-3.6%、-57.6%、-72.0%、-61.0%、-55.9%、-53.6%、-46.6%-42.7%。已经连续6个降幅收窄,降幅累计收窄33.6百分点。分区域来看,非税收入下降较多的有葛店开发区-65.7%)市直-53.9%)、华容区-3.9%),而临空经济区(805.5%)梁子湖区(20.1%)鄂城区(7.5%)实现增长。

(三)企业所得税保持正增长。税收收入分项目来看,13个税种,仅企业所得税和耕地用税保持了增长三大主体税种中,增值税下降9.5%企业所得税增长5.0%,个人所得税下降11.6%。企业所得疫情影响下保持正增长主要是鄂州电厂和鄂钢集团同比去年增长较快,1-9月份,鄂州电厂和鄂钢集团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27763万元14410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29291万元13362万元,去掉两家重点企业缴税因素,企业所得税下降25.9%。

(四)土地税收占比逐步下降。1-9月份鄂州市土地四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共计完成税收65032万元,同比下降43.4%。土地四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21.6%,比去年同期的31.2%减少9.6个百分点。从全省范围来看1-9月份,全省土地四税地方税收比重为22.2%,市土地税收占比全省基本保持一致。

(五)支出进度偏慢1-9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476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2%,完成年度预算数的69.5%,低于序时进度5.5个百分点。全省来看,全省1-9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572.5亿元,同比下降2.7%,我市支出地市州中排名11位武汉城市圈中排名第8位,低于全省和武汉城市圈的平均水平。分支出科目来看,23个支出科目,有11个支出科目低于序时进度其中下降较多的为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减少和项目实施受疫情影响的原因,城乡社区支出1-9月份完成7087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9.6%,同比减少104724万元,是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做好2020年度预算调整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减税降费、政府债券政策、土地收入减收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一是适当调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二是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调增抗疫增及疫重振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因为土地出让金预计收入规模的减少,适当调减部分年初项目预算。

(二)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切实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降低财政收支压力。一是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情况,加强税收监测预调度,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组织税收收入。二是深挖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多渠道清理盘活各类政府存量资产、资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金库。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对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急需支出。

(三)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切实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尽早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有效性。一是切实加快2020年度财政预算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带动经济发展。二是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上遵循对民生、三农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教育、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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