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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0年6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日期:2020-07-21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及统筹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保”支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加快推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1597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3.5%,同比下降2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3407万元,为年度计划数47.5%,同比下降15.9%;财政非税收入完成4256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25.1%,同比下降53.6%。

1-6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44877万元,为年度预算数38.7%,同比下降27.9%。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0231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3.6%,同比下降18.4%;财政非税收入完成4256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25.1%,同比下降53.6%。税比为82.6%。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4416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44.8%,同比下降15.9%。其中:市直累计完成231442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5.7%,同比下降35.3%;鄂城区累计完成115681万元,为年度计划数62.5%,同比增长34.2%;华容区累计完成74239万元,为年度计划数53.6%,同比增长8.3%;梁子湖区累计完成66345万元,为年度计划数52.7%,同比下降8.1%;葛店开发区累计完成43446万元,为年度计划数26.4%,同比下降20.0%;临空经济区累计完成13013万元,为年度计划数26.8%,同比增长57.1%。

(三)我市收入在全省及武汉城市圈中现状

1-6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208.9亿元,为年度预算34.0%,同比下降38.4%(前5个月增幅分别为5.3%、-31.3%-47.6%-43.7%-42.4%)。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5亿元,同比下降27.9%(前5个月增幅分别为10.3%-33.9%-47.0%,、-43.9%-34.4%,增幅在全省排名第3。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20.9%、咸宁市-26.2%、鄂州市-27.9%。

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36.4亿元,同比下降36.5%。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5亿元,同比下降27.9%,增幅在武汉城市圈排名第3。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20.9%、咸宁市-26.2%、鄂州市-27.9%。

二、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

(一)财政收入降幅进一步收窄。1-6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15974万元,同比下降22.3%,1-5月降幅收窄7.2百分点;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44877万元,同比下降27.9%,1-5月降幅收窄6.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一是多项一次性因素叠加中核鄂城新区投资公司缴纳契税5600万元,鄂州经济开发区缴纳耕地开垦费5587万元;二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5月31日推迟到6月30日6企业所得税完成23549万元(全口径税收,含上划中央部分),较去年6月同期增长72.4%

(二)主体税种降幅进一步收窄,土地四税下降明显。1-6月份,地方税收中,三大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完成136794万元,同比下降12.9%,较1-5月份降幅收窄7.5个百分点;土地四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完成税收39585万元,同比下降33.5%,根据市住建局发布的数据,1-5月份,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4006套,销售面积44.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34%,存量房(二手房)成交722套,成交面积7.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7.09%。

(三)重点企业支撑作用明显,部分行业下降较大。1-6月份,税务部门统计的208家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完成税收25273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2%,占全口径税收总额的比重为70.3%。208家重点税源企业中,有60家企业在疫情的影响下仍保持了增长,其中,鄂钢集团完成税收35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823万元,鄂州电厂完成税收268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131万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几大行业中,62家重点房地产企业完成税收54119万元,同比下降58.9%,50家重点建筑企业完成税收28141万元,同比下降20.8%,18家批发和零售企业完成税收26855万元,同比下降24.5%。

(四)第三产业逐步恢复。1-6月份,全市第三产业完成税收162671万元,同比下降38.8%,上月降幅44.7%收窄5.9个百分点。随着各项疫情影响的逐渐消退,复商复市和主要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也在逐步恢复产业来看,烟草为主的批发业完成税收34807万元,同比下降1.0%,是促使6月份降幅收窄的主要因素,而房地产业1-6月份完成税收66402万元,同比下降52.8%,是第三产业下降的主要因素。第三产业占税收比重来看1-6月份,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为38.1%38.1%39.6%、42.8%、43.2%45.2%,占比逐步提高,较去年同期的59.3%仍有不少差距。

(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积极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对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的100%予以返还;对裁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可直接按100%予以返还。截至6月底,我市已审批发放500人以下的企业1605家,拨付稳岗补贴资金1557.18万元,稳定岗位40744个。500人以上企业17家,拨付稳岗补贴资金1267.91万元,可稳定岗位21851人。二是落实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贴息政策,1月25日至4月21日,共发放贴息贷款154户总金额为63029万元,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困难问题。 

(六)民支出保障有力。1-6月份民生支出累计完成441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1.1%。其中,教育支出完成84383万元,同比增长13.3%,社会保障支出完成133254万元,同比增长4.1%,卫生健康支出完成81252万元,同比增长2.7%农林水支出完成44294万元,同比增长39.5%各项民生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

(一)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是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可自愿暂缓缴费。二是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延缓缴纳2020年企业所得税,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三是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12月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一是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情况,加强税收监测预调度,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组织财政收入。二深挖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多渠道清理盘活各类政府存量资产、资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金库。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对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六”、“六保”等急需支出。

     (三)用用足直达资金。用好用足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简称直达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和使用直达资金,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会解决实际困难。落实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等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政策,落实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把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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