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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0年5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信息来源:鄂州市财政局 日期:2020-06-23

5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资金筹措及统筹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保”支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加快推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5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3509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5.1%,同比下降2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231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8.5%,同比下降24.6%;财政非税收入完成3278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9.3%,同比下降55.9%。

1-5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648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31.0%,同比减少103008万元,下降34.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370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27.3%,同比减少61427万元,下降27.3%;财政非税收入完成3278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9.3%,同比减少41581万元,下降55.9%。税比为83.3%。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5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3148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5.5%,同比下降15.8%。其中:市直累计完成19331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29.9%,同比下降36.3%;鄂城区累计完成77198万元,为年度计划数41.7%,同比增长13.5%;华容区累计完成64556万元,为年度计划数46.6%,同比增长10.4%;梁子湖区累计完成50592万元,为年度计划数40.2%,同比增长0.2%;葛店开发区累计完成36449万元,为年度计划数22.1%,同比增长39.4%;临空经济区累计完成9378万元,为年度计划数19.3%,同比增长54.1%。

(三)我市收入在全省及武汉城市圈中现状

1-5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46.3亿元,为年度预算26.6%,同比下降42.4%(前4个月增幅分别为5.3%、-31.3%-47.6%-43.7%)。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6亿元,同比下降34.4%(前4个月增幅分别为10.3%-33.9%-47.0%,、-43.9%,增幅在全省排名第7。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21.5%、黄冈市-26.5%、神农架林区-27.7%。

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48.5亿元,同比下降42.6%。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6亿元,同比下降34.4%,增幅在武汉城市圈排名第4。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小的是:仙桃市-21.5%、黄冈市-26.5%、咸宁市-30.6%。

二、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

(一)收入增幅好于全省平均水平1-5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46.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26.6%,同比下降42.4%;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48.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28.6%,同比下降42.6%,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6亿元,为年度预算数31.0%,同比下降34.4%,从完成情况来看,我市分别高于全省和武汉市城市圈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从收入增幅来看,分别高于全省和武汉市城市圈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和8.2个百分点。从和周边城市相比,我市降幅小于武汉-45.4%、黄石-43.8%、孝感-41.8%,但大于黄冈-26.5%、咸宁-30.6%、仙桃-21.5%。

(二)区、开发区收入形势好于市直。1—5月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50%,区、开发区同比下降25.5%,区、开发区收入形势好于市直。其中,鄂城区下降26.1%、华容区下降29.6%、梁子湖区下降46.8%、葛店开发区下降18.5%、临空区下降5.2%。市直主要是受非税收入的大幅减少,市直1-5月非税收入完成13395万元,同比下降78.3%,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的大幅减少导致三项基金计提的减少。

(三)财政收入质量提高。1-5月份,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3%,比去年同期的75.2%提高8.1个百分点,比2019年年末的73.2%提高11.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79.7%高3.6个百分点,比武汉城市圈86.0%2.7个百分点周边城市比较,低于武汉市89.1%仙桃市94.0%,高于黄石市82.2%、孝感市76.7%、黄冈市71.5%、咸宁市77.9%。

(四)税收收入降幅进一步收窄。1-5月份,全市完成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02319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38.5%,同比下降24.6%,较1-4月份降幅收窄10.4个百分点;5月份当月完成税收收入86354万元(全口径税收,含上划中央部分),比去年同期增长25.5%。主要原因为:一是多项一次性因素叠加,5月份鄂钢和鄂州电厂分别完成税收7881万元、115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837万元和9553万元,临空经济区和华容区土地拍卖缴纳契税3024万元,受华容区去年退税影响,5月当月耕地占用税增加2179万元;二是企业复工复产、主要经济活动逐步恢复;三是去年新一轮的减税降费政策从2019年5月1日开始执行,导致2019年1-4月税收基数较大,5月份基数较小。从全省来看,我市地方税收完成163704万元,同比下降27.3%,好于全省平均水平-41.1%和武汉城市圈-40.5%,全省排名5,和周边城市相比,降幅小于武汉市-43.8%、黄石市36.2%、孝感市-38.3%,大于黄冈市-23.1%,咸宁市-26.4%,仙桃市-13.2%。

(五)主体税种占比提高1-5月份,地方税收反映企业增值能力、盈利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完成112427万元,同比下降20.4%,小于地方税收降幅6.9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地方税收的比重来看,1-5月份,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为68.7%,较去年同期占比提高6.0个百分点。

(六)重点支出得到保障。1-5月份,在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仍有效保障了“三保”及疫情防控相关支出。1-5月份,落实“三保”支出2149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7756万元,增长8.4%;卫生健康支出完成65953万元,增长2.4%(其中公共卫生支出完成31611万元,同比增长133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7099万元,增长341.8%,有力支持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一)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一是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管理,分析重点企业、行业税收、生产经营情况,努力挖掘财源,应收尽收,减轻因疫情影响财政收入。二是市级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加大对我市重大项目、民生支出和财力的转移支付力度,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三是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认真清理,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收回用于保障急需和重点支出需要。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精准对接,准确把握上级专项债券政策调整的相关要求,对标要求,靶向精准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积极申报争取。五是切实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快全市土地统筹出让,努力降低疫情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影响。。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压减预算支出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0]17号)的相关要求,公用经费压减8%,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30%,对可开可不开会的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要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要及时调整支出用途,坚持“以收定支、有保有压”,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从严从紧安排支出,确保“三保”支出,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三)发挥财政作用,兜牢民生底线。兜牢疫情大考下民生保障底线,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一是加强困难群众资金保障和保障力度,落实社会救助标准提标政策和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性生活物资救助。二是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效资金需要,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焦脱贫攻坚补短板和“两不愁三保障”,支持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政府采购扶贫。三是加强对各区、开发区库款资金监控,聚焦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四)打好财政组合拳,加速复工复产。发挥财政政策支持作用,综合运用税费减免、专项再贷款等措施,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组合拳,全力以赴推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国家先后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二是发挥信贷融资作用,用好20亿元贷款额度的应对疫情纾困专项贴息资金,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加力政策补贴,阶段性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四是加强稳岗就业支持,拨付就业补助资金和稳岗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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