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干部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依法组织收入均衡入库,确保了全市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
一、财政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2019年1-11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858222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96.0%,比上年同期增长14.3%。
1、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1)税务部门完成70676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98.4%,同比增长10.3%;
(2)财政部门完成15145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6.2%,同比增长28.7%。
2、财政总收入分地区完成情况
(1)市直完成26229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23.4%,同比增长22.0%,;
(2)葛店开发区完成217111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72.4%,同比增长11.4%;
(3)鄂城区完成20089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1.5%,同比增长14.1%;
(4)华容区完成96741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93%,同比增长6.9%;
(5)梁子湖区完成8118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2.8%,同比增长13.8%。
(二)2019年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317万元,为年度预算数90.6%,同比增长9.8%,税比为73.4%。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1)税务部门完成41785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92.3%,同比增长4.3%;
(2)财政部门完成15145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6.2%。同比增长28.7%。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地区完成情况
(1)市直完成19669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17.6%,同比增长26.1%;
(2)葛店开发区完成14317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66.3%,同比增长1.4%;
(3)鄂城区完成123801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2.6%,同比增长14.9%;
(4)华容区完成6207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3.9%,同比下降7.8%;
(5)梁子湖区完成4355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5.7%,同比下降5.6%。
(三)2019年1-11月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6334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6.1%,同比增长1.6%。八项支出完成82578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87.1%,同比增长1.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05万元,同比增长16.9%;公共安全支出32990万元,同比下降2.4%;教育支出144902万元,同比增长11.2%;科学技术支出13124万元,同比下降7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97万元,同比增长75.5%;卫生健康支出119798万元,同比增长43.9%;节能环保支出24983万元,同比增长16.3%;城乡社区支出138485万元,同比下降48.5%。
(四)我市收入在全省及武汉城市圈中现状
1-11月份,全省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5.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0.3%,同比增长3.1%(前10个月增幅分别为15.4%、11.9%、8.8%、7.4%、5.8%、2.3%、2.0%、2.4%、1.9%、2.9%)。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9亿元,增长9.8%(前10个月增幅分别为27.3%、11%、10.9%、10.1%、10%、7.9%、7.6%、7.9%、5.6%、4.1%),增幅在全省排名第1。增长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鄂州市9.8%、天门市9.8%、孝感市8.9%。
武汉城市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64.6亿元,增长3.5%。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9亿元,增长9.8%,增长在武汉城市圈排名第1。增长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鄂州市9.8%、天门市9.8%、孝感市8.9%。
二、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前列。1-11月份,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9亿元,增长9.8%,增幅在全省排名第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6.7个百分点。在减税降费的背景下,11月份,全市地方收入仍保持较高的增幅,主要原因是去年11月的大额退库导致的基数下降,一是鄂钢留抵税款退库1亿元,二是教育收入和医疗卫生收费等按照政策要求进行专户管理导致的非税收入退库3.5亿元。
(二)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1-11月份,重点民生支出保持了较快增长,教育支出144902万元,同比增长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97万元,同比增长75.5%,卫生健康支出119798万元,同比增长43.9%,节能环保支出24983万元,同比增长16.3%;科学技术支出13124万元,同比下降70.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中科大梧桐湖研究院等项目资金因项目未实施,导致了支出下降。
(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从债券资金中安排3.78亿元,支持2019年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安排3.5亿元,对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进行包干补贴;安排6432万元支持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安排1260万元用于城南学校征地拆迁;安排900万元用于鄂州中专迁建。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保障40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安排3779.5万元,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安排6.9亿元,支持葛店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5.78亿元,支持全市城建、交通工程建设
三、下一阶段工作
(一)明确目标,确保完成任务。各级财税部门将充分认识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必要性,高度关注减税降费对财政运行带来的深远影响,认真梳理各自的收入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克难攻坚,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确保我市今年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1-11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为年度预算数的86.1%,低于序时进度5.6个百分点,下一步,财政部门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牵头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的进度,做好年终项目结算工作,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编制好2020年部门预算,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着力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审核、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在通过数量扩大的同时,要调整支出结构,通过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刚性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更多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同时通过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提高财政政策效果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