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已失效】关于印发《鄂州市扶持优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03707 发文字号: 鄂州财教发〔2020〕250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07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7日 效力状态: 失效
生效日期: 2020年08月07日 失效日期: 2022年08月06日

各区(开发区、经济区)财政(金)局、各区委宣传部,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规范和加强我市扶持优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发〔20203号)精神,制定《鄂州市扶持优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鄂州市扶持优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鄂州市财政局         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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