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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编制本部门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元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准确把握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等要求,扎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对比新旧条例,梳理新旧规修改变化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显示屏、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公开工作动态、财政政策法规、预决算、扶贫资金、政府采购等政务信息共356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还通过积极参加在线访谈、亲民热线等活动,组织座谈会、全市财政业务专题培训班等途径加强财政政策公开与解读。三是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四是强化监督保障,每季度组织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评,对出现财政信息公开落实不力、未及时公开等情况的局属单位、科室予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5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3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4

19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4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公开渠道建设以及财政信息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理念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重大政策公开和解读的力度不够,公众参与范围仍需扩大

202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围绕法治财政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二是加强对财政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继续做好重大政策和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与解读,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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