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省级财政部门实行名录登记管理。凡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湖北省财政厅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均可代理全省范围内包括我市的政府采购业务,无需在我局进行任何资质备案。如贵公司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可将联系方式告知我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以便后续安排培训与监督检查等事宜。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致电我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电话027-60661057。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